养老院内部车辆管理制度
1 目的
本制度规定了养老院内部车辆的使用、维修管理办法,提高车辆工作效率,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。
2 适用范围:适用于对本养老院内部车辆调度、行驶、维保、使用的管理。
3 职责
3.1 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、维修、保养及年检。
3.2 办公室负责对车辆车况、驾驶员身体状况、情绪、行为的检查、监督。
3.3 办公室负责统一调度养老院用车,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、保养、年检的管理。
3.5 院长主管养老院车辆管理的控制。
4 相关文件 《交通守则》、《交通道路法规》
5 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
5.1 车辆的调度管理
5.1.1 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调度,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。
5.1.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:紧急公务、载物、取款、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。
5.1.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,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。
5.2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
5.2.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,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,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,试发动五分钟。
5.2.2 驾驶员要爱惜车辆,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,按车辆维保规定,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,保证车辆的完好率。
5.2.3 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、整洁,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,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。
5.2.4 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,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,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。
5.2.5 车辆需要保养、大修、更换配件及年检时,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,填写[车辆维保、年检申请单],经办公室主任审核,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。
5.2.6 车辆年检、检修,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,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,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。
5.3 车辆使用管理
5.3.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养老院车辆管理规定,文明行车。
5.3.2 树立安全第一、服务第一的思想,保证乘员的安全、舒适、准时。
5.3.3 办公室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酒后、疾病、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情况下出车。
5.3.4 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。
5.3.5 按照养老院指定地点停放车辆,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。
5.3.6 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、检查和控制。
5.3.7 经常自检车辆,做好年检,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。
5.4 车辆肇事处理
5.4.1 车辆碰擦
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,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:
a) 双方协商解决;
b) 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。
5.4.2 交通事故
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:
a) 若有受伤人员,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,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;
b) 保护现场,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;
c)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,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;
d) 通知保险养老院到现场勘察,以确定理赔方法。